市政府全體會議由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市政府各組成部門主任、局長組成。根據需要可安排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列席。
市政府常務會議由市長、副市長、秘書長組成。根據需要可安排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列席。
市政府工作會議出席范圍為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區政府主要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