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發〔2016〕9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行政機關政策文件解讀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上海市行政機關政策文件解讀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21日
上海市行政機關政策文件解讀實施辦法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本市行政機關政策文件解讀工作,增進公眾對政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和改革舉措了解理解、認同協同,提高信息公開質量與實效,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促進政府有效施政和社會和諧,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組織推進)
市政府辦公廳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行政機關政策文件解讀工作。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新聞辦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在市政府辦公廳統一協調下,配合推進政策解讀相關工作。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解讀工作;多個部門共同起草的,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解讀工作。
第三條(解讀范圍)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應當進行解讀:
?。ㄒ唬┦姓幷?;
?。ǘ┦姓蚴姓k公廳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ㄈ┦姓块T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ㄋ模┦姓?、市政府辦公廳或市政府部門制定,涉及面廣、與民生關系密切、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強的重要政策文件;
?。ㄎ澹┢渌枰M行解讀的政策文件。
第四條(工作流程)
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應當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布。部門在起草政策文件時,應當同步謀劃、組織編撰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其中,解讀方案包括解讀提綱、解讀形式、解讀渠道、解讀時間等;解讀材料包括具體解讀內容。部門制訂的政策文件,應當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一并報部門領導審簽。擬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制訂的政策文件,或者擬由部門自行印發、需報市政府同意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門在報審政策文件相關材料時,應當將經本部門領導審定的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作為附件,隨同文件一并報送。沒有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的,市政府辦公廳不予收文,不予辦理。
規章草案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后,起草部門會同市政府法制辦組織編撰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與規章草案一并報批。其中,起草部門負責實施要點、操作指南等內容,市政府法制辦負責條文解讀和相關法律問題解釋。市政府辦公廳按照程序將政策文件和解讀方案、解讀材料一并報市政府領導。市政府領導審簽后,起草部門按照解讀方案,組織實施解讀工作。
第五條(解讀內容)
政策文件解讀內容應當全面、詳盡、準確,主要包括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范圍、執行口徑、操作方法、注意事項、關鍵詞詮釋、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等。同時,使用深入淺出、通俗易懂的語言,配以案例、數據,讓群眾聽得懂、記得住、信得過、用得上。
第六條(解讀形式)
政策文件解讀形式,可以包括起草部門及其負責同志、政策制定參與者、專業機構、專家學者、媒體撰寫的解讀評論文章、政策問答、在線訪談、媒體專訪、答記者問、新聞發布會等。除文字內容外,更多運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展現,使解讀信息更可視、可讀、可感。
第七條(解讀渠道)
統籌運用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新聞發布會、市民服務熱線、行政服務中心等發布政策文件解讀信息,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雜志、新聞網站、新興媒體的作用,擴大解讀信息的受眾面。政府網站是政策文件和解讀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爸袊虾!遍T戶網站和市政府部門網站應當設立政策文件解讀專欄,匯總發布解讀信息。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發布時,起草部門負責將配套的解讀材料一并報送“中國上?!遍T戶網站,與政策文件同步發布、關聯發布,方便公眾查閱。同時,做好向“上海發布”政務微博微信、“12345”市民服務熱線、行政服務中心提供解讀材料,與網站協同發布等相關工作。通過其他途徑發布解讀信息的,起草部門應當同步報送“中國上?!遍T戶網站。
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出臺后,政策文件起草部門可以通過新聞發布會進行解讀。其中,涉及全市性重大民生問題、社會高度關注的政策措施,應當以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形式,及時進行全面解讀發布。
第八條(解讀回應)
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關注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讀信息公開后的社會輿情反映,認真研判,主動跟進,及時回應,防止政策文件和解讀信息被誤讀誤解,造成負面影響。
第九條(保障措施)
各部門應當做好政策文件解讀工作的人員、經費保障。將政策文件解讀工作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培訓計劃,加強政策文件起草人員和信息發布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解讀意識和工作能力。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組建由部門負責同志、專業機構從業人員、高校學者、評論人員、媒體記者等組成的政策解讀專家隊伍,發揮媒體和專業機構作用,提高政策文件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第十條(考核管理)
將政策文件解讀工作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年度考核范圍,由市政府辦公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
本實施辦法適用于市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構、非常設機構等。區縣政府及其部門、鄉鎮政府政策文件解讀工作,參照本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施行日期)
本實施辦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